保护那些可怜的性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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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8-02-18 08:31:30
本周,一个保护“渥太华地区性工作者”的组织在加拿大首都渥太华成立。成立这个维权会的首要目的是协助性工作者们组织起来,齐声爭取在社会上获得公平待遇和合理保护。
尽管有中文媒体,称这个组织为“妓女维权会”,有关这个新闻的英文报道,使用的词汇却是比较中性的“性工作者”sex workers。性工作者这个词,不仅没有褒贬,而且看不出性别。
加拿大的法律允许卖淫,但不允许开设妓院。这种法律制订,是基于这样的立法思想:成年人有权利决定自己的行为包括性行为,也有权利为这种行为支付和收取酬金,这是基本人权,所以卖淫是允许的。开设妓院,就意味着有人投资有人运营,投资者靠组织他人出卖肉体获取利润,这是奴役和剥削,是对人权的侵犯,所以禁止开设妓院。卖淫是允许的,并不等于卖淫是合法,这个允许,相当于“法无禁止即允许”这样一种法律精神。
如此一来,妓女就没有足够的保护,特别是妓女现金交易不纳税、浪迹街头与吸毒、犯罪有交叉行为。这样妓女就形成了一个弱势人群。为了保护这个弱势人群,社会各界进行种种努力。
渥太华妓女维权会就是在渥太华大学犯罪学女教授布拉克尔(C.Bruckert)奔走下成立的。布拉克认为,加拿大首都地区的妓女不但常受淫媒和嫖客的欺凌侮辱,近年来更祸不单 行,不断受到警方,巿政府和社区委员会的围攻。布拉克尔与另一名女教授巴朗(Colette Parent)声称:大部分妓女受到淫媒或嫖客欺凌,但不敢报警,因怕被警方逮捕和起诉。这两位教授为了保护渥太华的性工作者权益,已经努力了两年。
加拿大民间保护妓女组织有不短的历史,全国第一个“妓女工会”1995年在蒙特利尔成立,多伦多与温哥华等其他大城巿也有类似的组织,各地经常交流相关的经验。这些组织代表本地妓女与当地警方和巿议会联系,谋求 更为安全的工作环境,包括呼吁解除禁开妓院条例:不让开妓院,妓女只能在街头工作,或者违法使用民宅,如何保障安全?
于是事情就出现了另一面。社区领袖和观察家指出,从事淫业女大部分是被迫卖身。她们是犯罪集团的受害人,值得 社会同情和帮助。但协助辅导她们成立维权会和工会,妓女们就会利用这些机构和组织向选民和议员游说施压,争取娼妓行业合法化。
有关妓女的争议是很现实的。近年来,温哥华正在紧锣密鼓地筹办2010年冬季奥运会,虽说不及中国的08奥运氛围浓烈,也算得上是地方头等大事。结果就有人提出,举行冬奥会,应让温哥华的妓院从地下走到地上,合法经营,这样才能规范管理避免流茑满街的情况,有效地维护加拿大的国家形像。
加拿大的社团、行会活动都是公开的,特别是各种行业协,起着行业管理的职能。所以各种组织的活动尽可能造声势,媒体为了新闻,政客为了选票也拼命往上凑。但渥太华妓女维权会成立时,举行的是“闭门会议”。与会者不希望暴露下镁光灯下,更不想照片登在媒体上让人指指点点。她们是开会,不是在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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妓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