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商对话:3.儒商与儒商精神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7-08-02 15:39:39 / 个人分类:仁商对话
子镛:现在有一种现象,就是把文化人经商,或对有文化的商人,都统称为“儒商”。而且,有的商人也以此为荣耀、为时尚。
之睿:其实,“儒商”有文化,这只是对商人的一种素质要求。作为一个合格的商人,仅仅有文化那还是远远不够的。再说,“儒”,也不仅仅是一个文化概念,还有风度、气质和品德上的要求。
子镛:古代的字典《说文》对儒的解释是:“儒,柔也,术士之称。”胡适撰在《说儒》中说,儒是殷民族的教士,孔子本身就是古代中国有卓越贡献的大儒。他对儒学有两大贡献:“一是把殷商民族部落性的儒扩大到‘仁以为己任’的儒;二是把柔懦的儒改变到刚毅进取的儒。” 由此可见,儒家是不断变动的,孔子是“圣之时者也”。
之睿:可是,并不是所有儒者都能真正传承孔子思想的精华。孔子生前就有“女(汝)为君子儒,毋为小人儒”的告诫。孔子不幸言中,古往今来,固然不乏足为楷模的“君子儒”,而欺世盗名和不义牟利、言行不一,乃至“满嘴仁义道德,满腹男盗女娼”的“小人儒”。
子镛:基于此,我们对儒商不难作出界定。不同时代的儒商应该有不同的风范。儒是儒雅,是有文化教养,不固陋、卑鄙。儒商,就是有文化教养,努力吸纳全世界优秀文化包括中国传统文化的商人。在前现代的中国,眼界狭窄,懂得以儒学为主干的传统文化就可以称为儒商。
之睿:还可以这样界定:儒商是以儒家理念为指导的、从事商品经营活动的商人; 儒商是把“儒”和“商”相结合的“商”,即把“商”的职业和“儒”的伦理品德结合起来的经济活动主体;儒商与一般商人最本质的区别就是非常重视商业道德,不义之财不取。
子镛:也可以这样表述:儒商是指有较高文化素养的、有儒家道德观和价值取向的、有自强不息和勇于创新精神的企业家;从时间上来划分,儒商分为古代儒商和现代儒商,现代儒商是把“内圣”和“外王”有机结合起来,把传统美德和由市场经济滋生的新的道德观念有机结合起来,尊重人的价值,实行人格化管理的商人。
之睿:将“儒”与“商”联在一起,确是对传统的重大突破。尽管儒家也不绝对排斥物质功利,但毕竟有所轻视,“重义轻利”是其主导倾向。而“儒商”,却恰恰将物利置于重要地位。在儒商眼里是:“贾为厚利,儒为名高。”即此而论,“儒商”的出现,又具有标志思想解放的思想史意义。
子镛:“儒商”诞生的社会条件其直接原因,自然是大量儒士弃儒从商。自明代中期以后,士大夫一扫往日的清高,纷纷界入商贸,出现了“士而商”、“商而士”的全新社会现象。所谓“虽士大夫之家,皆以商贾游于四方”、“满路尊商贾,穷愁独缙绅”,就均反映了这一骤变之风。雍正二年,山西巡抚刘于义奏折,惊叹“山右积习,重利之念甚于重名”、“士风卑靡”;雍正硃批,也称“山右大约以商贾居首”、“最下者方令读书”为“殊可笑”(《雍正硃批谕旨》第四七册)。晋人刘大魁云“近来吾乡风气大坏,视读书甚轻,视为商甚重” (《退想斋日记》),也为此提供了佐证。
之睿:明清农业、手工业商品化程度的提高,市镇经济的繁荣,为士人从商提供了社会平台。尽管如人们所反复提示,专制皇权压抑了商品经济发展,商业资本往往与地产结合;但生产力毕竟是最活跃的因素,经济发展自有其本身规律。自明代中期以来,随着农业、手工业技术的发展,商业资本与产业资本的结合成为“新趋势”;随着市镇经济的发展,全国形成了多层次的大小市场网络。这都为士人从商提供了广阔舞台。
子镛:当时,孔子的“罕言利”与老子的“安贫乐道”的文化传统,长期束缚着士子的经贸经济行为。而日益增强的市民消费主义和享乐主义思潮,和左派王学、儒学异端的自然主义倾向,却为士人挣脱束缚、弃儒从商提供了道义支撑。它们都以对当时尊奉的历史传统与社会秩序的抨击和瓦解为目标,把俗人与圣人、日常生活与理想境界、世俗情欲与心灵本体彼此打通,肯定人的存在价值和生活意义。如泰州学派王艮提出“百姓日用是道”(《王心斋先生遗集》卷三《年谱》);孔学异端李贽声言“穿衣吃饭即人伦物理”(《焚书》卷一《答邓石阳书》)。当时人们已认识到消费与生产的密切关系,提出“有千万人之奢华,即有千万人之生理”(顾公燮《消夏闲记摘抄》上),“不知所以市利者,正起于奢”(陆楫《兼葭堂杂著摘抄》)一类命题。这些思想与“丽裙丰膳,日以逑求”(嘉靖《江阴县志》卷四)、“以欢宴放饮为豁达,以珍味艳色为盛礼”(《博平县志》)的消费享乐主义思潮遥相呼应,构成对士大夫的强力诱惑。
之睿:生存艰难的巨大压力,是士人弃儒从商的直接动力。古代中国,士人一般只能从“学而优则仕”中获取生存资源。宋代文官体制,为此提供了最佳环境。即使一般士大夫,生活也有基本保证,所谓“月俸虽无余,晨炊且相继。薪刍未缺供,酒肴亦能备”(王禹偁《时雪》)。但明清科举取士员额却大幅度减少,士人生存形势变得严峻起来,不好再象宋儒那样高喊“安贫乐道”了。所以,沈垚《与许海樵》慨叹:“治生尤切于读书”(《陈确集》158)之论的一个背景。而“行商坐贾,治生之道最重也”(马应京《月令广义·岁令·授时·商贾》),“商贾之获利三而劳轻,心计之民为之”(《天下郡国利病书》原编第四册)。士人自然是“心计之民”,选择从商当在理中。
子镛:对于中国古代儒商从来就是褒贬不一,他们的地位和际遇总是随着统治者的指导思想变化而变化的。因此对儒商身份和品格的评价也时好时坏。从现有资料看,欺诈也确实存在;否则,就不会有《杜骗新书》中揭露士人经商牟取不法利益现象的出现。但尽管如此,“诚信”仍为近世儒商的主流。比如海宁商人沈方宪,“贸易硖石市,皆服其不欺”(张履祥《言行见闻录》)。吴南坡表示:“人宁贸诈,吾宁贸信,终不以五尺童子饰价为欺”(何峰《徽商与诚信》引)。驰骋商界几百年的晋商和徽商,也都具此特征。徽商大都奉行“待人接物,诚实不欺”(道光《安徽通志》卷一九六)信条。梁启超则盛赞晋商“独守信用”、“自夸于世界人之前”⑽。1888年,上海英国汇丰银行一位经理记录称:“二十五年来,汇丰与山西商人作了大量的交易,数目达几亿两,但没有遇到一个骗人的中国人。”
之睿:儒商也的确具有许多受制于封建文化的局限性,如过重亲情关系、寻求官府靠山,有的士人经商过于迂腐等等。徽商的成功,不可否认其中经验之一,就是依傍官吏,故有“官商”之称。绩溪商人胡雪岩,就是有名的“红顶商人”。徽籍官员关系网,为徽商提供了有效的保护伞和助推器。扬州盐商也多“援结诸豪贵,藉其庇荫”(陈启智、张树华.儒商与二十一世纪[M].齐鲁书2004.255.)。
子镛:因此有人指出:明清晋商也是“与封建官府相互依托,商与官结合”。在宗法等级制环境中,也许为求生存发展而不得不如此(实际上既是助力也是束缚),但毕竟不是发展商品市场经济的正途。在建立现代企业和市场制度的当今时代,我们不能再提倡这些过时的东西,尽管它极富“中国特色”。
之睿:应该说,晋商和徽商是我国儒商的主要代表。晋商兴起于明初,即14世纪中叶,因北方边塞大量驻军,明王朝实施“开中法”而兴起。所谓开中法,即商人输粮供边塞军士食用,王朝付商人盐引,商人凭盐引到指定盐场和指定地区贩盐,由于盐是专卖品,获利颇丰。晋商抓住时机,以地缘优势,借“开中法”捷足先登而兴。徽商则是明弘治5年,明王朝因“开中法”法行弊随,改“开中”为“折色”,商人以银两换取盐引后贩盐,徽商以地缘近两淮盐场集散地——扬州,在两淮大显身手,而兴起于商界。晋商衰败于清末,随清王朝之灭亡而衰败。徽商之衰落则是从清王朝道光12年实行盐法改革,将“纲盐制”改为“票盐制”,取消了盐引和引商对盐业的垄断后,从此走上了衰落之路。
子镛:是的,晋商开了我国“票通天下”和“汇通天下”的先河。道光初年,适应社会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晋商创立了山西票号,曾一度执金融界牛耳,并第一个在海外开办银行。而徽商却在道光后未将资本投向金融界,留下了遗憾!
之睿:另外,在文化理念上,晋商突出尊奉乡人关公,凡有晋商活动的地方,多建有晋商会馆和关公庙宇。有些地方的晋商甚至是先建关帝庙,后建会馆。晋商把关公作为他们最尊奉的神明,以关公的“诚信仁义”来规范他们的行为和经商活动,把关公文化作为他们的伦理取向,以致关公文化在其精神、道德、行为方面发挥了相当的作用。
子镛:而徽商突出尊奉乡人朱熹,朱熹主张“道者,古今共有之理,如父之慈,子之孝,君仁臣忠”(《朱子语类》13《类行》);“去仁欲,存天理”等,朱熹所制定的“家典”、“族规”,为徽商所遵循。徽商不仅在家乡修建祠堂“祭用朱文公家礼”,就是到了外地经商也要在所建会馆内祭祀朱熹。如苏州的徽州会馆“殿东启别院士,奉紫阳朱文公”,汉口新安会馆、景德镇新安会馆、吴江盛泽镇徽宁会馆等都“奉朱子入祠”,他们把理学作为家族内行事和经商活动的准则。因而,理学观念在徽商中影响极大。
之睿:徽商“贾而好儒”、“左儒右贾”,把业儒看得高于服贾,尤对子弟业儒无不寄予厚望,期待甚殷。晋商也有重视儒学的一面,在整个中华传统文化和封建文化的影响下,这是很自然的。但是在晋商的影响下,山西民风出现了一种值得重视的现象,即以“学而优则商”来替代“学而优则仕”。应该说,这是一种社会进步。清末举人刘大鹏说:“当此之时,凡有子弟者,不令读书,往往学商贾,谓读书而多穷困,不若商贾之能致富也。是以应考之童不敷额数之县,晋省居多。”
子镛:徽州商人一般是聚族经商。如汪道昆的曾祖父汪玄仪业盐,“诸昆弟子姓十余曹,皆爱贾,凡出入必公决然后行”。(《太函集》卷1)休宁商人汪福克“贾盐于江淮间,艘至千只,率子弟往来,如履平地。”(《休宁西门汪氏宗谱》卷6)由于族人经商者众,为增强凝聚力,徽商便大修宗祠,以通过宗族的尊卑长幼加强对族众的控制。徽商举族迁徙到同一客地、从事同一行业的现象较多,徽州绩溪人胡适说:“通州自是仁里程家所创,他乡无之。”(《绩溪县志馆第一报告书》
之睿:这种举家迁徙的现象,在晋商中不能说没有,但不甚普遍。比较集中的迁徙是明中叶开中纳粟改为纳银后,有部分晋商家族迁到了扬州,如清初大学者阎若璩之祖先辈,就是此时由山西迁到了扬州。此后,举家迁徙现象就不多了。这时的晋商外出经商皆不带家眷,而把家眷留在原籍。正如清人纪昀所说:“山西人多商于外,十余岁辄从人学贸易。俟蓄积有资,始归纳妇。纳妇后仍出营利,率二三年一归省,其常例也。”(《阅微草堂笔记》卷23)
子镛:不管是晋商,还是徽商,都有着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特点。中国古代商人吸取了儒、法、兵、道诸家文化的良性影响,创出具有传统文化的货殖文化,这一文化在明清晋商、徽商身上更集中更典型地体现出来,反映了传统文化对商人经营理念的价值导向作用。
之睿:必须肯定,晋商、徽商都对当时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晋商、徽商在商业活动中有个共同特点,就是突破区域性界限,进行长距离贩运,从而促进了各地区间的联系,扩大了国内外贸易市场。晋商推动了包头、西宁、张家口、平遥、祁县、太谷等城镇的兴起,而徽商则有“无徽不成镇”之说。晋商不仅对商业、金融经营管理形成了经营文化,而且促进了社会文化的发展,如山西地方戏曲的繁荣,社火活动的开展,古籍文物的收藏,武术活动的推广,饮食、茶叶文化和珠算、会计、医药文化的推动,以及民风、民俗的变化等。徽商则对教育、书画、经学、理学、医学、园林等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并形成了著名的徽州文化。
子镛:之所以将晋商和徽商都归于儒商,是因为他们在经营活动中较为集中和典型地体现了中国文化和传统美德。比如,讲求诚信是他们共同的特点。而诚信有是儒家倡导的重要道德规范。孔子说:“民无信不立”;孟子说:“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司马光说:“诚者天下之道”。他们都把诚信视为人的立身之本、处世之道。
之睿:晋商和徽商在经营过程中,正是较好地贯彻了儒家的这一主张,奉行诚信为本,表现为诚实经营、信守承诺、童叟无欺。他们特别强调以诚待人,认为“惟诚心待人,人自怀服;任术御物,物终不亲”。他们的经营原则是“诚笃不欺人亦不疑人欺”,所开办的商号买卖公道、童叟无欺,获得了长久而良好的商业信誉。儒商奉行的诚信为本,还表现为守法重约。儒商大多从小就受到“安分守法”的庭训,有凡事“立字为据”的习惯,能够信守契约和法条的要求与原则。这些理念在今天仍然有其现实意义。
子镛:还有在义利关系上,他们都能够从人文和人道的角度来摆正二者之间的关系。而义利关系正是儒家关注的核心价值命题。在这个问题上,孔子、孟子、荀子等都主张以义为重、先义后利,强调“君子义以为上”、“见利思义”、“非其有而取之非义也”、“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等等。
之睿:受儒家思想影响,儒商把“重义”视为经商的重要原则,强调宁舍利取义而不见利忘义。明代一位著名晋商在总结其经商经验时提出,商人应与士一样,讲究道德修行,做到“利以义制,名以清修”。正确处理义利关系,今天仍然是促进人的身心和谐与社会和谐所必需的。
子镛:儒商以自己的独特风格启迪后人。一是要以最宽广的胸怀,继承全人类的优秀文化。二是要有深刻的反思精神,坚决反对狭隘民族主义。三是用什么方式回馈社会?四是提倡东西融合的道德。
之睿:所以西方经济学家说,现在市场经营最怕两个东西,一是经济危机;一是信用危机。前者有个周期,大都可以挺得过去。而后者有可能导致这个商业崩溃。“儒商精神”的现代价值是以信、诚为核心内容的商业道德。信是个人所为之实,就是讲信誉、守信用。孔子说:“君子言必信,信必果。”要求人们讲真话,办实事,答应了的事,签订了契约合同,即使出现意外情况,也要全力以赴,实施兑现。诚就是不欺骗,货真价实,童叟无欺。
子镛:弘扬儒商的信、诚精神,对于当前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尤其值得弘扬。市场经济从本质上看,是一种法制经济,是建立在经济自由、经济公平、平等竞争基础上的法制经济。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却是刚刚从计划经济脱胎而来,在具有二千多年封建人治传统的国度里,它所遭受的最大障碍,就是人们法制观念的普遍低下。近几年,假冒伪劣商品严重泛滥,商业欺骗手段花样百出,除了加强法制建设之外,内在的道德教育也是极为重要的一方面。儒家教化学说的一个最为明显的特点,就在于在实施教化过程中,把社会的道德规范内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之睿:对,要弘扬儒商精神,就要从历史上贾儒结合的模式中,悟出其在今天的表现形式,即造就新一代具有相当思想理论素质和专业技术造诣的商业工作者,能熟练地掌握和运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熟悉国情、熟悉传统的民族文化心理,能正确地处理好商业工作中的各种现实问题,做好创造性的工作。韩国学者尹丝淳曾指出:儒学特别重视对知识的探求,儒学理论中强调探究合理、实践伦理、重视理性,这是促进儒教圈近代产业化的巨大潜力。
子镛:西方一些著名学者也认为,要想解决现代社会的种种弊端,必须到孔子那里寻求智慧。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重要的是把马克思主义精髓,与中国传统文化和市场经济原理三者结合起来,挖掘民族内在的巨大潜力,解决并处理好初级阶段的种种弊端,这些都需要我们的商业工作者,公司、企业的领导者、管理者具有清醒的政治头脑。
之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挖掘我国传统文化资源,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形成符合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道德规范与行为规范。儒商文化和儒商精神是我国传统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其中蕴涵着可资借鉴的优秀传统文化资源。
子镛:那么,什么是儒商精神呢?
之睿:我认为“儒商精神”是一种东方民族对抗西方文化霸权,维护民族独立的精神。“儒商精神”就是体现在东方式经营管理中的东方价值观和思想方式,它用以弥补“西商精神”中的工具理性和分析性思维的不足。
子镛: “儒商精神”的核心,就是“以义取利”和以“利”济世、济人。之所以为“儒商”,他们在追求“利”的方法上,以“义”作为准绳,有所为,有所不为。不见利忘义、为利而不择手段。特别是 “得之於社会,用之於社会”,如香港的李嘉诚、邵逸夫等,就是具有现代“儒商精神”的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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