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义取利”——仁商的取财之道
子镛:义与利,从来就是商人的核心价值命题。重义还是重利,是仁商与奸商的分水岭。
之睿:义,《说文》解释说“已之感义也,从我从羊”,它的本义是仪表的仪,后来被借用为合理,而仪表的仪就在左边加了个单人部,其理由,段玉哉〈〈说文解字注〉〉引北宫文学的话说“有感而可畏谓之威,有仪而可象而谓之义,”并引董子的话说“仁者,人也;义者,我也。谓仁必及人,义必由中断制也,从羊者,与善美同义”,仁一定涉及他人,而义由自己的内心来判断、决断。孔子说:“义者,宜也”(《中庸》)便是适宜,合理的意思。孔子说“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基也,义之以比,”这中间的义就是合理,君子对天下的事情没有规定怎么做,也没有规定不怎么做,怎么做合理就怎么做,一切事情以合理为最高原则。
子镛:孔子十分推崇义。他在《论语·里仁》中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又在《阳货》中说“君子义以为上”、“君子义以为德”,作为理想人格的君子,应该懂得义,以义为贵,以义为原则,一切行动都要考虑是否合乎义,不能做有害于义的事情。
之睿:是的。孔子还提倡将义作为评判人们的思想、行为的道德准则。“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面对不合乎义的富贵要毫不动心;“行义以达其道”,是行自己的主张要依义而行。要“见利思义”,见义而从,“见义不为,无勇也”,见义不为就不是勇敢。
子镛:孔子推崇义,提倡义,但并不否定利。而是在义利关系上,鲜明地强调“见利思义”、“见得思义”,就是在利益面前首先考虑是否合乎义,当义和利两者发生冲突时,孔子主张取义舍利:当利合乎义时,孔子也不排斥利,而主张“义然后取”,只要合乎义,利是应该要的。因此,总的看来,孔子是主张“见利思义”、“义以为上”和“义然后取”的。同时,孔子也鲜明地反对“见利忘义”,鄙视“喻于利”的小人。
之睿:《战国策》中记载“冯谖焚券”的故事,正是儒家“先义后利”的价值观念的生动说明。据说有一年,孟尝君的领地薛闹了饥荒,没有人愿去代收租税。冯谖毛遂自荐,愿意为孟尝君效劳。他来到了薛,立即就以孟尝君的名义召见当地百姓,宣布一切债务作废,并把一切债券当场烧毁,老百姓纷纷欢呼“万岁”。冯谖回来以后,就对孟尝君说,孟府“宫中积珍宝,狗马实外厩,美人充下栋”,什么都不缺了,惟一缺的就只有一样——“义”。他这次给孟尝君买来了“义”。孟尝君听了之后非常生气,但也没什么办法。到后来,齐国换了新的君主,国王因为听信谗言,把孟尝君的宰相之职撤了,并贬他到薛为侯。孟尝君上任时,未至百里,老百姓纷纷扶老携幼,前来欢迎孟尝君,欢呼之声,不绝于耳。这时,孟尝君才恍然大悟,如果没有冯谖当初买回来的“义”,自己哪会如此受到百姓的拥戴?
子镛:大家都熟悉《三国演义》,它形象地展现了中国传统的“道义观”。在三国里,吕布纯粹是一个唯利是图的世俗形象。他厚颜无耻、见利忘义,先是杀掉了与自己一齐起事、情同手足的兄弟朋友,后来又为了一个女人貂蝉,而行不义之举,亲手杀了对自己有知遇之恩的义父——董卓。吕布背信弃义,使他为人所鄙弃,他不恪守诚信的行径,为世人所痛恨,最终虽然空有一身的本领,却四面树敌,众叛亲离,不得善终。吕布背信弃义的坏名声,使他难以施展自己的才华,最后却落了个无家可归的结局,谁都不肯收留他,就连广揽天下人才为己用的曹操都不用。
而关羽虽然武功在吕布之下,却受到了世人的敬重,即使素以奸诈著称的曹操对他也是热情款待、再三挽留。曹操看重的就是关羽的忠义诚信。尽管曹操多次诱之于金钱、美女和宝马,并给予高官厚禄,却都没有动摇关羽信守承诺、信守诚信的意志。任凭曹操使尽了各种方式,关羽都没有背叛兄长刘备,没有背叛兄弟三人的桃园盟誓,时刻想回到兄长刘备的身边。尽管关羽在弃曹投奔刘备时,曾经杀死了曹操手下的数员大将,但是曹操还是十分敬重他的忠诚守信。尽管曹操知道关羽是与自己争夺天下的对手刘备的猛将,但是曹操只是让手下人阻拦挽留,并没有下令杀掉关羽。关羽的忠义还表现在他愿意为信守诚信付出生命的代价,在华容道与曹操狭路相逢时,尽管他知道自己已经立下生死状,放人就是违背军令,罪当杀头,但仍自作主张放走了曹操。可就是关羽的这种忠义精神感动了诸葛亮,军师并没有真的要杀他,而是让他戴罪立功。关羽如此讲诚信,并愿意为之付出一切代价,正是这一点而感动了所有的人,包括他的敌人——曹操。在关羽死后,曹操给予厚葬,并追封了他很高的爵位。
之睿:关羽是忠义的化身,是刘备和曹操同时欣赏的人物,也是那个时代人们心目中的偶像。所以,为什么我国商人特别是古代商人都喜欢在自己的门店和家里的神龛上供奉着关公像,表面看来是关公带财,是“财神爷”,其实他们是在崇尚忠诚和正义,并将此作为自己的经营宗旨。
子镛:重“义”是我国的优秀传统文化。“重义”之风在中华民族中源远流长。比如在先秦诸子中,法家提出了"贵利轻义";道家以既超道义又超功利的态度来看待义利;而墨子则是义利合一,志功双规。
之睿:受儒家思想影响,一些商人把“重义”视为经商的重要原则,强调宁舍利取义而不见利忘义。明代一位著名晋商在总结其经商经验时提出,商人应与士一样,讲究道德修行,做到“利以义制,名以清修”。他们之所以有这种认识。是因为“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一味追逐利而产生的一幕幕悲剧教训所致,我们的先人以此为戒,警示后人尤其是商人不要太过于追名逐“利”。
子镛:作为一个仁慈的商人除金钱以外,应有更高的理想,那就是对“义”的追求,这是一种至高的精神境界。这才是生意人的真正智慧;而利令智昏,使巧弄诈则是最大的愚蠢。在《郁离子》中就有很多重利轻义的例子:郁离子觉得宋人贪财至死,与那只快被人打死也不肯吐掉嘴巴里的鸡的狐狸没什么两样;人被小利所迷惑,只见其利而不知其害,最终将会因福得祸,悔之晚矣。比如一个农夫因为偶然在自己的草棚里意外发现山鸡,从此天天等,终于等到一条毒蛇把他咬伤中毒而死;司城子的马官的儿子因为贪口腹之欲,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吃河豚中毒而死;犁冥得玛瑙以为美玉,如获至宝,自以为奇货可居,在船即将沉没的生死关头因失其宝而痛哭,利令智昏,可笑可悲。
之睿:在现代市场经济时代,我们要的是深明大义,以义取利、义利共生。因为“获利”是经商的目的,实现利益最大化是企业的重要动力,而且,国富民强也需要商人和企业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这样,国家才有财源,人民才能富裕。当然仅仅有“利”的商人和企业未必做得长久,有“利”又有“义”的商人和企业才具有生命力。一些大公司和有的富豪之所以受人尊敬,就是因为他们对国家的贡献和对社会事业的支持。像美国通用电气赢得人们的尊敬,是因为它的以人为本的领导力和管理水准,不断地为股东创造价值。微软受人尊敬是因为这是一家深具远见的公司,它不仅拥有持续的创新能力,更具有胸怀全球的责任意识。可口可乐受人尊敬,不但因为它拥有特别的产品,还因为它所表现出的道德感和社会责任感。
子镛:这样的例子在我国也有。李梦阳在《空洞先生集》中记载,山西商人王文显教训儿子说:"夫商与士,异术而同心,故善商者处财货之物而修高明之行,是故虽利而不污。.....故利以义制,名以清修,各守其业....."。主张商人获利要以义为本,要得其所,不能通过不正当的途径获利。要坚持见利思义,见得思义,义然后取的原则。南宋大儒朱熹在《朱文公文集》中断定:"义利之辩,乃儒者第一义"。
之睿:义为儒家第一义,也为仁商第一义。在今天的企业行为中,针对企业的营利性特点,要提倡的原则是"义"与"利"的兼顾。义利兼顾是指企业获利,要同时考虑是否符合消费者的利益,是否符合社会整体和长远的利益。这并不是反对企业通过营销活动获得利润,恰恰相反,追求利润是企业营销的根本动力和重要特征。利润本身无所谓善恶,判断企业营销行为是否道德,显然不取决于它是否去追求利润以及追求多少利润,而是取决于它是以什么方式去追求利润及会带来什么后果。
子镛:其实,中国古代商人早就明白这个道理。过去徽州商人“虽为贾者,咸近士风”。他们虽处财货之场,却念念不忘恪守儒家的道德准则,坚信:财自道生,利缘义取。他们认为,商人“职虽为利,非义不可取也”,主张以义取利,非义之财不取,讲究商业道德,以价廉物美吸引顾客,从而占领市场,发财致富。
之睿:清代的凌晋可以说是徽商中“以义取利”的一个典型。他虽然从事商业经营,但却特别讲究仁义。在与人交易时,或有狡诈的商贩,蒙混其数,多取他的钱财,他并不斤斤计较。在付给他人货物时,若一旦发现有缺斤少两的情况,他则必如数予以补偿。他这样做不但没有蚀本,反而使生意更加红火。至于徽商拾金不昧的事例,在地方志、谱牒等材料中更是俯拾皆是。这些都是他们重义轻利、非义之财不取的具体表现。
子镛:在清代道光年间,黟县商人舒遵刚还从商人角度对义和利之间的关系进行了高度的理论概括和淋漓尽致的阐述,其“义中取利”的思想在徽商中最具有代表性。他说:“生财有大道,以义为利,不以利为利”。并设喻说:钱,泉也,如流泉然,有源斯有流。今之以狡诈求生财者,自塞其源也;今之吝惜而不肯用财者,与夫奢侈而滥于用财者,皆自竭其流也。……圣人言:“以义为利”。又言:“见义不为,无勇。”则因义而用财,岂徒不竭其流而已,抑且有以裕其源,即所谓大道也。就是说,以义取财、因义用财,才能使商人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并有利于开辟财源,从而收到赚大利、发大财的效果。
之睿:徽商的义利观是其“贾而好儒”特色的主要表现。明朝嘉靖年间,大官僚严世蕃设宴招待狐朋狗友,评议天下富户的等次。在他们看来,家产50万银两以上的才算当时富户。屈指一数全国共有17家,除了严世蕃自己,以及蜀王、黔王、太监高忠、张二锦衣等靠搜刮民脂民膏聚敛财富的达官贵人之外,徽州商人有两姓,山西“晋帮”有三姓。另据当时的“社会学家”谢肇淛记录:万历时,“新安大贾”中已有拥资百万的富翁,而二三十万的商贾已不足为奇了。到了清代,一个叫李澄的说,乾隆时,以徽州商人为主体的两淮盐商中已有“富至千万”的大商人(诸如徽商汪廷璋)。他又调查分析道:乾隆时,在扬州业盐的山西、徽歙富商共有一百数十家,其资本总额约七八千万两,而清朝在其财力最充沛的1781年(清乾隆四十六年),国库存银不过7000万两,尚不及淮商资本之多。难怪两淮盐商之富,竟使天子为之动容。乾隆皇帝南巡时,就曾惊叹道:“富哉商乎,朕不及也!”
子镛:我认为,富并不是坏事,追求富裕也没错。人生奋斗的目的和社会进步发展的终期目标就是共同富裕和幸福生活。问题在于如何正确对待并以什么手段去获取金钱与财富。
之睿:作为一个仁商或成功企业家的眼光,看待金钱只表示财务进度上的一个数字,而财务成功只是成功企业或成功人生的一部分。人生活在世界上,追求的应该是成功的人生。成功的人生并不仅仅是取得财富,它是一种心态,在这个心态中你觉得安详、宁静、满足。如果能每日都保有这样的心态,它的积累就延续成功的人生。
子镛:是的,钱本身并没有善恶,问题是当金钱积累到一定地步,常常给你的生活带来意想不到的困惑。首先,巨额的财富破坏了人与人之间的正常关系。你怀疑每位和你接触的人是否在打你什么主意?就如英国 19 世纪的银行家罗思齐所言:“我没有朋友,只有客户,财富将你和你的周围筑起了一道高高的围墙。你走到任何地方,人们都期待你慷慨解囊,无论你给多少,身后都是‘这么小气’的抱怨声。”
之睿:巨额的财富又常常是家庭问题的源泉。中国的老话是:有钱人家多败子。家庭的财富常使子女失去上进的追求。我为什么要学一技之长?一技之长能赚多少钱?结果是有钱人家的子女失去生活的追求,成为漫无目的的纨绔子弟。自己没有赚钱的本事,眼睛就盯着家里那几个子,到一定时候,为家产兄弟反目,父子失和。这类的“豪门恩怨”比比皆是。贫穷的家庭,相濡以沫。一旦有了几个钱,开始讲享受,开始问你应该为我做什么而不是寻思我能为你做什么!家庭迟早崩溃。所谓共患难易, 共享乐难。这样的历史悲剧太多。
子镛:西方有个典故,传说麦得思学会了点金术, 他的手所碰到的一切都变成了黄金,结果他女儿也成了黄金。确实,我看到过年收入两万的人感叹钱用不完,也见到年收入千万的说钱不够用!你说钱用不完的人富有还是钱不够用的人富有?谁在生活中感觉更为宁静和安详?这完全看你怎样选择和安排自己的生活。永远不要尝试去过超出本身经济能力的生活方式,否则你将为此受到羞辱。 记得我母亲常告诫我:“人平平安安就是福。全家和和睦睦就是富有。随着年纪大了,就会把什么东西都看轻,唯一感到最重要的就是感情。”我现在越来越体会到母亲说的话千真万确。
之睿:是的,财富并不等同于幸福,它只能算成功的结果之一。如果说成功的生命是由成功的秒、分、时、日组成,它的不断延续就是幸福的人生。快乐的每小时,快乐的每一天,快乐的每个月,每个快乐的时刻,你的心中都充满宁静祥和。金钱能引出人类善良的一面,如武训的筹资办学。但金钱更经常暴露人性的丑恶面,强烈的占有欲望会驱使你不惜一切去赚钱,甚至铤而走险。但请别忘了生命的意义不仅仅是赚钱。对金钱的过于强烈的追求将使你失去内心的安宁与平静,最终导致失败的人生。
子镛:所以有人说:金钱是最好的仆人,也是最坏的主人。金钱是清白的,不清白的是人的内心。据说中国和犹太的传统道德是世上仅见的不仇视金钱的两种传统道德。《论语·子罕篇》中,子贡问孔子:“有美玉于斯,韫椟而藏诸?求善贾而沽诸?”孔子说:“沽之哉!沽之哉!我待贾者也。”可见儒学渊源并不将固守清贫和富贵对立起来。《国语》中说“言义必及利”,强调“义以生利,利以丰民”,《晏子春秋》中说“义厚则敌寡,利多XX欢”。连中国的佛教也并不认为金钱是不好的,指出佛其实要的不是清贫如洗,而是富贵严华,那种苦修戕身的做法,从来在中国善男信女中没有什么市场。中国的民俗也是如此,例如我们常常说,有点文采武艺,是要卖于帝王家的,又说书中自有黄金屋。因此,金钱本身无疑是清白的。
之睿:所以说“君子可以不重利”但不是不要“利”。我们任何商业或企业都是为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的。长期无利可图的生意或项目不仅要亏而且必将倒闭。我觉得什么时候都羞于言利,那么他离伪君子也就不远了。我们不否认有的仁人志士中有不以贫困为苦的,例如孔子的弟子颜回就能“居陋巷,一箪食,一瓢饮,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但应该看到,颜回是那种“素富贵行乎富贵;素贫贱行乎贫贱”之人,他是随遇而安,知足常乐,虽然不以贫困为苦,但却也并不以富贵为耻。
子镛:的确。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们要以平和之心看待贫富问题。佛陀在《善生经》中为善生童子开示生存之道时说:“先当学技艺,而后获财富。”一个人在社会上立足,必须有一定的谋生之道,即使拥有福报,也还需要通过相应的技能才能得以实现。应该警惕的是,君子爱财并不能作为道德堕落的借口。迄今为止,穷则独善,达则兼济仍是我们在义利之辩的同时,应有理欲之分的准则。
之睿:如果是取之有道,如果那些金钱并非诚实劳动所得,那么就不应让贪欲迷惘了自己,所谓“不义,虽利勿动”也。记得佛经中记载着这样一个故事,佛陀与弟子阿难外出乞食,看到路边有一块黄金,就对阿难说:“毒蛇”,阿难也回应道:“毒蛇”。正在附近干农活的父子俩闻言前来观看,当他们发现佛陀和阿难所说的毒蛇竟然是黄金时,立刻欣喜若狂地将其占为己有,可结果却是引来杀身之祸?
子镛:这方面的教训很多。当你的生活为追求金钱所主宰时,往往会迷失了自我;反过来,当金钱为你的生活所主宰时,你就接近幸福。金钱对守财奴而言,是一串数字而已;而对有理智的人而言,应该是随时可以打发的仆人。因此,在青春年少的时候,金钱仅仅是身边可以流淌的东西,即使做不到“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的豪爽,也应该少一些为风烛残年敛财的计划。我们的命运总是随波逐流的,谁都无法预言以后自己的生存状态,因此为什么要在30岁时考虑60岁的事情呢?
之睿:我们如何才能成为金钱的主人?佛经里把人类分成三种:第一种是盲人。这种人不知如何使自己拥有的财富增长,不知如何获得新的财富,他们也无法区分道德上的好坏;第二种是独眼人。他只有一只金钱眼,而无道德之慧眼。这种人只知道如何使自己拥有的财富增长和创造新财富,但不知道如何培养好的道德品质;第三种是双眼者。他既有金钱眼,又有道德之慧眼。他既能使他已有的财富增长,并获得新财富,又能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做一个有德而富,富而有德的,有两只眼睛的人,如果不是我们已达成的现实,至少可作为一种追求的境界和目标。
子镛:我记得福特曾经说过,所谓美好人生,就是“俭朴的生活,健康的身体,勤奋的工作”。在万科论坛上,一位朋友说,“如果你有一张床,一口饭,就已经比世界上大多数人幸福。”幸福往往并不是我们拥有的时候所珍藏的,而是在失去之后才追悔莫及的那种东西,就像空气、水一样拥抱着我们的人生。因此,如果有一点点金钱,不要为儿孙考虑太多,儿孙自有儿孙福,金钱只会拖累而不会哺育后代,这就是所谓寒门多俊彦,纨绔少伟男的道理。世上最不幸的人就是除了金钱一无所有的人。
之睿:所以说,有的富豪为什么会感到空虚?像韩国现代集团的主席拥有几十个亿资产,还会去跳楼自杀。归根到底,是因为他精神上的贫瘠与颓废。说来说去,还是一个人生观的问题。因此,树立一个正确的“义利观”,它是中国传统经济思想和商业伦理的核心。
子镛:一般认为,“利”即物质利益,“义”就是伦理规范。但我看了个资料,“利”字早在甲骨文、金文等中就有,是会意字,以刀割禾,意为收获。同时“利”也有“利器”之意。可以理解为用不同的手段去收获。因为“刃禾”锋利、锐利,利用得不好,是会杀人的。所以,我们祖先造字总是充满着道德伦理和文化智慧的。体现了我国早期的道德倾向。
之睿:这种道德倾向就是中国传统的“义利观”。它发端于先秦时代。那时,诸子百家对“义”与“利”的讨论也特别活跃。有些观点对我们今天的商人定能有所启迪。比如《易·乾·文言》说: “利者,义之和也。……利物足以和义。”又说:“‘利物足以和义’者,言君子利益万物,使物各得其宜,足以和合于义,法天之利也。”这里的“利”,是指顺和物性,各得其宜,但更多的还是指利益、有利。
子镛:但是历史也一度误解了孔夫子,总觉得儒家是不屑于“利”的。“子罕言利,与命、与仁”(《论语·子罕》)被作为孔子“不言利”的证据。其实,他是强调“以义取利”的,因为他认为“放于利而行,多怨。”(《论语·里仁》)所以要以伦理道德来规范,主张“见利思义”(《论语·宪问》),“不义而富且贵,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他也要求“因民之所利而利之”(《论语·尧曰》),“无欲速,无见小利。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论语·子路》)即不要专利或因小而失大。
之睿:孟子发挥了孔子的思想,强调“非其义也,非其道也,禄之以天下弗顾也”,但孟子已有忽视利的倾向,“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荀子认为“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荀子·性恶》)主张“先义而后利”(《荀子·王霸》)。以义胜利,“义胜利者为治世,利胜义者为乱世”,义超过了利就是太平盛世,利超过了义就是乱世。墨子主张“兼相爱,交相利”(《墨子·兼爱中》),他贬斥“亏人自利”的损人利己行为,要求“利人乎即为,不利人乎即止。”(《墨子·非乐上》)提倡“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墨子·非命下》)道家崇尚自然,少谈义利,反对人为求利,而以崇尚自然为利。
子镛:汉初曾对“义利”有所偏激。董仲舒提出“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汉书·董仲舒传》)著名观点,主张义不谋利,不要去追求利,被视为当时儒家“义利观”的范例。他认为:“凡人之性,莫不善义。然而不能义者,利败之也,故君子终日言不及利。”(《春秋繁露·玉英》)把“义”说成是人性之所在, “不谋利”在他看来不仅是应当提倡的更是顺乎人性的。他还有一句经典:“天之生人也,使之生义与利。利以养其体,义以养其心。”(《春秋繁露·身之养重于义》)
之睿:那时的司马迁,在著名的《史记·货殖列传》中有句名言:“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公然肯定人们的行为都是围绕“利”来进行的,从而提出要“利导之”反对“与之争”,“不以天下之病而利一人。”(《史记·五帝本纪》)他反对君主专利,却也要求对于求利的行为要“以礼义防于利”(《史记·平准书》)。
子镛:到了唐代,传统的“义利观”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内容,如陆贽主张“以义为本,以利为末”(《陆宣公奏议》卷四),白居易则指出人性好利,“苟利之所在,虽水火蹈焉,虽白刃冒焉。”(《白居易集·策林·息游堕》)他反对专利“王者不殖货利。……圣人非不好利也,利在于利万人。”虽然是要“利万人”,却也主张“利出一孔”,要“贵本业而贱末利。”(《白居易集·策林·不夺人利》)与此同时,他又主张士农工商兼利,要使“四人(民)之利咸遂”(《白居易集·策林·平百货之价》)核心是“因人所利而利之”。
之睿:宋元明清时代呈现鲜明的反传统倾向,公开“言利”的论点不断涌现。如李觏公然讲:“人非利不生,曷为不可言?”(《李觏集》卷二十九)他同样反对专利,要求政府“弛其禁,达其利。”(《李觏集》卷二十二))即反对政府强化官营禁榷制度,只有这样才能使百姓得利。欧阳修提出:“利不可专,欲专而反损”,要求“与商贾共利”(《欧阳修全集·居士集》卷四十五)。苏轼进一步指出:“与商贾争利,岂理也哉?”(《苏东坡全集·后集》卷十)提倡“农末皆利”,把反对与民争利的思想发展到明确反对与商贾争利的阶段,标志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促进了经济伦理的更新。
子镛:不过,当时也有不同观点,如王安石提出利权应“归之公上”(《临川先生文集》卷七十),他说:“学者不能推明先王法意,更以为人主不当与民争利,今欲理财,则当修泉府之法,以收利权。”(《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卷十八)他强调“理财乃所谓义也”,“为天下理财,不为征利。”(《临川先生文集》卷七十三)宋人另一倾向是对先儒学说予以新解或赋予新内容,如司马光说:“为国者,当以义褒君子,利悦小人。”(《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三十九)苏洵则提出:“义利、利义相为用。”(《嘉祐集》卷八)“义”与“利”在他看来已无褒贬且先后可以颠倒了。
之睿:宋代连理学家程颐都讲“人无利,直是成不得,安得无利?”(《河南程氏遗书》卷十八)又说“夫利,和义者善也;其害义者不善也。”(同上,卷十九)大儒朱熹说:“义利之说,乃儒者第一义。”(《朱文公文集》卷二十四)可能很少有人注意他说的“圣人岂不言利?”(《朱子语类》卷三十六)他主张“正其义则利自在,明其道则功自在。专去计较利害,定未必有利。”(《朱子语类》卷三十七)陈亮与朱熹进行了近三年之久的“王霸义利之辩”,他说“利之所在,何往而不可哉!”(《陈亮集·四弊》)但也讲“夫义者,立人之大节。”(《陈亮集·义士传序》)叶适则明确倡言功利“既无功利,则道义乃无用之虚语尔。”
子镛:明清时代的“义利观”在宋人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在中国经济思想史上有着重要地位的思想家丘浚说:“利之为利,居义之下、害之上”,进一等则为义,退一等则为害,这是将以往的认识二分法向三分法拓展,改变了自古以来“义利观”认识的基本方式和逻辑。他接着还说“以人君而与商贾争利,可丑之甚也。”(《大学衍义补·制国用》)强调了义利转化关系并发展了反对与商贾争利的思想。清官海瑞提出圣人也言利,“有天下而讳言利,不可能也。”他所谓的“言利”包括利民与利国,其突出点是“利国之道于利民得之。”(《海瑞集·四书讲义》)纠正了以往强调“利国”就要“专利”或者强调“利民”就要反对“富国”的思维逻辑。宰相张居正提出“义利之间在心不在迹”(《江陵张文忠公全集》卷三十一),强调的是以心理动机而不是实际行为来判断义利,这在思想史上是很有新意的论点。大思想家黄宗羲则主张“不以一己之利为利,而使天下受其利。”(《明夷待访录·原君》)要求用经济伦理来约束君王,按人性满足民利。而王夫之则提出“义或有不利”,“义者,正以利所行者也。”(《四书训义》卷八)他恐怕是第一个提出“义或有不利”者。颜元更是彻底,直接将董仲舒之言改为:“正其谊以谋其利,明其道而计其功。”(《四书正误》)
之睿:我们中国历史上的经济或者说商业就在以这样的“义利观”为导向中成长起来。中国的商人也正是受这种传统文化和道德伦理影响而生存,而发展。尽管我国历史上有过“轻商”和“抑商”世俗和政策,但是几千年来以追求物质生产和财富经济、商业活动从来就没有停止过。不然,就不能理解我国历史几度出现过去的国家社会繁荣和鼎盛。
子镛:儒家伦理也是商业文化的源泉之一。作为“儒者第一义”(朱熹语)的义利之辩,就是商业文化学中一个重要课题。儒家伦理关注人际间的秩序、规范以及社会责任感,强调人们在其所处的道德关系网点上所承担的道德责任,但并不排斥赚钱、发财。人们往往根据孟子“仁义而巳矣,何必曰利”、董仲舒的“正其谊(义)而不谋其利”以及宋儒的一些说法,便认定儒学重义轻利,排斥商业。我认为,这至少是一种片面的理解。其实,《论语》中许多论述,如“富与贵,人之所欲也”、“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等等,都是主张义利并举,将经济与伦理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不过又强调经济生活的道德原则,认为精神价值重于物质价值而已。
之睿:明治维新之后,日本第一银行头任总裁 涩泽荣一以及天皇教席三鸟中洲都曾说:“论语中有算盘,算盘中有论语”,这句话贴切地阐述了儒家伦理与商品经济之间微妙而又深奥的关系。道德附丽于一定的经济生活中,并为经济的发展提供更为适宜、更符合人们心理要求的规范、手段;而经济生活又蕴含了一定的道德原则,并调整道德生活中的各种关系。两者彼此交融、互相促进。这和中国历史上“义以生利”(《国语晋语》)、“既无功利道义者乃无用之虚语耳”(南宋叶适《习学记言序目》)等,表达的意思是基本一致的。“义者,宜也”,这是优化、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的“度”。儒家伦理的核心是“仁”,即从人类之爱、人际关系中延伸、生发出来的一种互相尊重、互相友爱的人文精神,是儒学以仁释义,以义释利,在利益观与道德观之间建立的平衡机制。我国当前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商业经营者之间既是市场上竞争的对手,又是贸易伙伴,有着共同的目标和利益。这种新型的利益关系本身就蕴含了义利并举、竞争与服务相统一的伦理要求,如果我们对儒家伦理中义利并举的道德原则认真总结和继承,对社会主义商业文明的建设不是大有裨益吗?
子镛:义利是一对矛盾,经商的目的旨在赚取利润,如果重义而不求利则违背了经商的目的;而若重利而不讲义,则有悖于社会公德,就长远而言,终究会损害商人的自身利益。在实际的商业活动中,许多商人都懂得“以义取利”的道理,都能够将义利关系处理得恰倒好处。比如晋商,就主张义利相通。先义后利,以义制利。晋商敬奉同乡关羽,将其誉为财神,就是因为他重义气。尤其是晋商能做成联号,进而汇通天下,其中能“义结同心”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晋商把经营过程中发展业务往来的商号之间的联系称为“相与”,这种“相与”关系,同样是建立在信义基础上的相互扶持,患难与共的合作关系。清代祁县富商乔致庸就把经商之道排序为:第一是守信,第二是讲义,第三才是取利。晋商在经商中还有一句谚语:“买卖成不成,仁义都要在”。晋商恪守的仁义,就是要坚持通过正当的经营获取利益,反对不择手段捞取“黑心钱”,也就是要在经商活动中走正道。
之睿:徽商也把见利思义,先义后利,义中取利作为立商之本。徽商的商业道德中就有这样的明确表述,即“宁可失利,不可失义”。徽商之所以被称为儒商,就贵在其讲究义利之道,讲利重义,从不取不义之财。以义取利,德兴财昌,弃义取利,丧失了义也得不到利。为商者应深以诫之。为了一个“义”字,休宁商人刘淮在嘉湖一带购囤粮食。一年大灾,有人劝他“乘时获利”,他却说,能让百姓度过灾荒,才是大利,于是他将囤积之粮减价售出,还设粥棚“以食饥民”,赢得了一方百姓的赞誉和信任,生意也自然日渐兴隆。
子镛:在我国商业史上,“五金大王”叶澄衷就是“人品即商品”的典型。叶澄衷早年在黄浦江上靠摇舢板卖食品和日用杂货为生。有一天,一位英国洋行经理雇他的小舢板从小东门摆渡到浦东杨家渡。船靠岸后,洋人因事急心慌,匆忙离去,将一只公文包遗失在舢板上。叶澄衷发现后打开一看,包内装有数千美金还有钻石戒指、手表、支票本等。他没有有据为己有,而是急客人之急,在原处等候洋人以便归还。直到傍晚,那位洋人到处寻包不见后才懊恼地返回寻找。不过他没有想到包会在舢板上,更没有想到有船工在等着还他包。洋人打开皮包,原物丝毫未动,不禁大为感动。一个中国苦力竟有如此品德,对外来之财毫不动心,洋人真不敢相信这样的事实,他立即抽出一叠美钞塞到叶的手中,以示谢意。澄衷坚持不收,交包后就要开船离去。这位洋人见状,又跳上小船,让叶送他到外滩。船一靠岸,洋人拉他到自己的公司,诚恳地邀请他一起做五金生意,叶签答应了。
之睿:可以这么说,商人从事的本应是纯功利性质的商业,但作为仁商却有自己更高的要求,即始终存有超功利的道德追求,让经商行为始终带有非常隆厚的道德色彩,这是典型的仁商经商理念,是仁商精神对世界商业文明的一个独特贡献。清末民初,山东出了个名闻京华的大商人——孟乐川。孟乐川是亚圣孟子的后裔,生于商人与儒家人混合的家庭,受着浓郁的儒家文化和东方商人经营思想、原则的双重影响。孟乐川的经营之道,深深打上了儒家文化的烙印,这就是“以德为本,以义为先,以义致利”。
子镛:老字号“瑞蚨祥”就是孟乐川一手经营的,它之所以能够长盛不衰,很大程度上应归功于孟乐川在经营中始终贯穿了这种传统的东方思想精髓和道德准则。“瑞蚨祥”的历代当家人无不体现了“以德为本”这一思想精髓,他们的每一言、每一行、每一个举措,首先考虑的是怎么让利于百姓,如何满足顾客的各种需要,这比我们现在的商家空喊“保护消费者利益”、“顾客是上帝”等动听的口号要实在得多。
之睿:“瑞蚨祥”正是一贯恪守传统的商业道德,经过几代人的努力,才在百姓的心中树起丰碑,才不至于在封建买办、外国资本的重重压迫下垮台。“瑞蚨祥”的经营之道在齐鲁商人中颇具代表性。在他们看来,作为一个企业、一个生意人,固然是要追求利的,但必须把求利的行为放到为社会、为大众服务之后,这才是企业和生意人真正、永恒的“价值观”。倘若违背商业道德,私欲心,制造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坑害百姓,做出对社会、大众不利的恶行来,终究将受到严厉的惩罚作为报应。
子镛:求利不贪财,这是中国商人传统的经营思想。在商业活动中,中国商人总是把道义放在首位,竞争固然需要使用谋术,但绝不可脱离道义,“德是根本,财是末端”。他们不吃祖宗老本,追求扩大和发展,事业上兢兢业业,生活上俭朴勤勉。宁可自己勤俭节约,也要拿出积累的血汗钱多做善事,造福苍生,为民众施财救灾,为民族大义效力。这就充分说明,“德”是创业者做人兴事之本。具有“仁德”不光是商人自己的内在修养,而且是良好声誉的最切实的外在体现。具“好德之名”而经商的人,在竞争中总是会胜人一筹的。正像李嘉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自己的创业与成功做了一番真诚的表白:“一个企业必须具备商业道德。就像做人一样,要忠诚、有义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