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战错误法则:吃独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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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7-09-28 10:37:03
很多时候,人总以为“吃独食”是最好的。“独此一家”或者是“避开竞争对手”,也由此被很多人奉为经商的法则。
然而,有些时候,这样的法则是会让人摔跟头的。“吃独家食”的想法固然好,但关键在于,会不会有人把“食物”送到你的嘴边。
某市有一条步行街,是这个地方最繁华的商业地带。多年来,这条步行街已经形成了多个商品种类的分布区,卖服装的、卖食品的、卖鞋子的、卖电器的等等,各自占据一块地盘从不掺杂。
这种格局维持了许多年。但前不久,却有人想着要打破这种格局,因为他认为一个商品种类挤在一块,你卖服装人家也卖服装,竞争太激烈无法赚到大钱。同时,只要有一家名声做坏了,这个区域的其他经营户也都得跟着倒霉。为此,他经过选择,在卖电器的区域找了一个门面自顾自做起了“独家生意”。
按理说,这位仁兄进货的渠道是经过精挑细选的,店铺内的服装也的确比服装区的那些“大路货”要时尚得多,但天不遂人意,几个月下来,销售利润反倒比不过服装区任何一家店铺。他很是纳闷,这两天找到我一边叹息,一边抱怨消费者不识货。
实际上,这位老兄犯了一个大忌。虽然他避开了服装区的激烈竞争,却也失去了消费的客源。在电器区,消费的群体几乎是奔着电器去的,多数的人是没有购买服装的预想的,除非消费者光顾这家“另类”的店铺时,里面的商品让人欲罢不能地想买。
但同时,由于服装消费属于非理性消费,计算好票子去买电器的消费者即便看好了这家店内的服装,也会由于囊中瘪瘪暂时放弃购买举动,而一旦等到消费者准备好了票子前来时,由于时间对于冲动思维的洗刷,消费者会突然清醒——原来这件服装并没有刚才看的好看;原来这件衣服可买可不买,算了,下次再说吧。
另外,对于消费者来说,购买是一种乐趣,是一种货比三家买到最好商品的乐趣。在服装区内,消费者有寻找这种乐趣的构成条件。即便都是不上档次的“大路货”,因为长久以来已经形成的消费习惯——那里卖的服装便宜;那里就是卖便宜服装的,消费者前来的目的性非常明确,都有一个服装档次和购买商品价钱的心理定位,固定消费群体的构成早已存在。但假如消费者在一堆堆“大路货”中淘到了“精品”,他的购买乐趣就会大大提升。更何况,由于购买目的明确,即便消费者没在这家买服装也会在另一家发生购买行为,也即客源是共享的,关键在于你的商品是否能够符合消费者的购买要求,这一点倒是颇值得动一点心思。
在一个商品流通日益透明和宽泛的市场环境中,已经是吃不到“独食”了,由此,掌握“集市”的概念和学会客源共享的原则,反倒成了一门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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