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业物业(店铺转让)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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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8-06-12 14:11:24
/ 个人分类:我的商业生活
生命中总有转折,我要把握自己,改变人生。
店铺终于在这一天转出去了,我心中的一块石头也终于落了地。受让方是一个包了二奶的香港老头子,穿着打扮很土气也不象有钱的样子,但是出手却是很大方,听表妹说好象是开什么工厂的,属于真人不露相的那种。
老头子满头银发身材矮小,脸上的摺十分有历史也够厚重,旁边依偎着的二奶身材却是魁梧得不行,肉多白的也很晃眼、娇滴滴的表情,这两点都毫不保留得显露了出来(必杀技?)。也难怪,不到5分钟,老头子已经和业主和商场签完了租赁合同和经营管理合同,并交完转让费押金租金等所有费用。整个过程非常快,和我们与业主签时快得多。我想,这其中除了二奶的作用力,还是因为香港的法制和诚信制度做得比较完整吧。香港社会的法制之健全和诚信之维护,都是内地没办法企及的,所以香港人在这些方面做事比较有底气得多。
不过在和商场签完合同后跟装修方谈方案时就显得很是“小气”了,价格压到很低,而且是按成本做了个详细的清单给装修队伍看,包括人工价格,而且要求颇高,让那些想多黑些装修费的人要么不做,要么就得老老实实的按要求来。这一点倒反映出香港人的精明来,凡事做得也比较透明、公正、严谨,对应的协议或合同出来了,大家谁也别争,按双方都合理的意向,来签署出公正的协议了事,要不象内地,也就不会有那么多欺诈和纠纷了。
说到合同,这次店铺的转让,让我体会到不少。
一是签合同时,首先要明确对方主体是否为物业持有人。象我这个就是代办人代办的,所以后来签其他合同时,就会麻烦很多。另最好不是私人的商业物业,以免变数太多。一个商场如果全部是私人持有的商业物业,管理起来非常困难,更别提有什么统一规划,最终做成的大部分是一种低级的商业区,这对从事的商业限制就非常多,价卖不上去,再如果人流也不大,那就死翘翘了;
二是合同中涉及到的金额是否合理。由于市场的行情一直在变化,及时是再好的物业,也不一定能产生最佳的商业环境,所以即使开发商和房屋中介(事实证明那里的人大部分是商业垃圾)再怎么吹捧,一定要有一个自己的心理价位,如果超出或根本就是个不合理的金额,再好的场地,也是没必要做下去的。因为在前期,商业物业本身的成本太高已经把利润空间都给挤压了,一旦商场发生其他变故(人气不旺,规划不好,档次太低等),就很难再支撑下去。即使是签了一个市场价,同时一定要附属一个保障性条文:物业租金不得高于同期同等铺位租金的平均价位,平均价位计算办法为:取店铺左右相邻各五家铺位租金(共十家)之和除以十。以此作为本铺位的平均价。——这一点很重要,因为在这个方面,纠纷最多,不得不防范。我们刚进来时,租金签得太高,后来跟业主商量降租一是没理由二是没签协议,导致整个过程十分的被动,被牵着鼻子走。
三是各种财务票据和相关证明文件必须备案归档,并做好记录和封存,以便随时查验。各种交出的费用,一定要有相关的收据以做证明,切不可口头约定。我们就是由于没有要齐收据,最后在租金问题上又引起纠纷。另外,多掌握财务知识和法律知识是必须的,做生意不懂这个,是在盲人摸象,未知数太多。
四是和各方面都要做经常的沟通。象我由于晚几天交店租,就被业主拿来说事了,所以要提前跟业主说好,以免误会。当然,人和人之间起码的诚信是应该有的,要不然做什么事情都麻烦。
五是用人,经此事以后,但知今后凡与人合作,德行为第一要求,其次才是才智。如果一个人品性不好,即使才智再高,也不可为用,亦绝不可与此等人为伍。
商业行为一旦出现亏损,象股票一样,如果大市不行,赶快撤离。象我这个店铺,后来交给表妹他们做,转让费都由表妹收了,我们能把当时投进去的押金拿回来,也就没什么话说了,但是过程十分的辛酸和难受,值得深刻反省。这些都证明埋头做生意是不行的,要时时谨慎,事事稳妥。当知今后做任何事情一定要做一个透彻的分析,再才能行动,切记不可冲动啊。做事如此,用人亦当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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