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很多网民惦记着,但彭宇案早就“无言地结局”了。如果不是某官员透露消息,网民们估计还在惦记着。
套用一句老话,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从无言的结局看,彭宇案到底怎么回事呢?
我以往的看法是,彭宇确实撞了老太。从现在成都商报公布的和解结果看,我的看法得到了印证。否则,彭宇不可能接受要自己赔偿1万块的和解方案,同时还要求保密。——如果不是双方要求保密,媒体一早就会获悉此事。
徐老太家肯定是需要保密的,徐老太家儿子是政府人员,还是公安系统的,他绝对不希望自己继续处于舆论旋涡。如果时间能够重来,我相信他甚至不会起诉彭宇,宁可不要这几万块钱,也不会让自己出这个名声——在政府官员眼里,新闻媒体比洪水猛兽还要厉害,谁沾上了早晚是要倒霉的。
彭宇呢?为什么承担1万块后要求保密呢?很简单,也不希望自己成为全国舆论的焦点——以往大家认为他是学雷锋受冤枉,如果现在知道他根本就是撞人后不承认,那会怎么看他?
其实这个案件本身并不复杂。是舆论的介入让事件复杂化了。面对舆论压力,法院出台了言辞复杂的判决,更令事件扑朔迷离。
新闻媒体的天职是公正报道事实,而不是报道自以为公正的结论。
彭宇事件的报道,显然违反了公正报道的基本原则。制作人自以为是的剪辑,佐证了自以为是的观点——彭宇是雷锋,老太是讹诈。
以下是在彭宇事件的报道中,几个细节的处理,大概可以用来说明媒体偏离公正原则的处理手法:
1、彭宇现场还原视频镜头:彭宇演示从公共汽车后门下车,下车的方向是朝车尾方向的。这个镜头很奇怪。谁会这么下车?大多数人都是与车垂直方向下车的。
2、派出所笔录(手机拍照):彭宇抓住手机拍照人是徐老太儿子这点大说特说。但是这并不能否定这个笔录的内容。然而媒体的镜头晃悠来晃悠去,就是不把笔录内容拍清楚。
3、第一经手民警的采访:拉拉杂杂说了很多,但是并没有谈到民警对彭宇是否撞人的看法。是民警没说吗?还是媒体给CUT掉了?
4、莫名其妙的证人:徐老太以前没见过他,后来也没见过他,在法庭上见到不认识,非常正常。这证人只能证明徐老太在被撞后说过不追究责任,如此而已。
中国的新闻报道往往喜欢夹杂评论。包括凤凰台窦才子也喜欢这么干。评论是建立在事实基础上的,如果引用的事实本身不可靠,那么评论就很容易出问题。所以严谨的新闻媒体会很注重落实事实的基础。反观我们的媒体,恰恰相反,事实求证不够,甚至没有事实基础,评论和结论就出来了。
新闻不是评书。真相不会有人告诉你,而是需要自己去观察去思考才能发现。中国媒体记者独立思考能力本来就很差,如果有自知之明的话,现阶段中国的媒体应多做客观事实报道,少夹杂主观评价,这样才能离公正越来越近。
在新闻没完全开放的中国,媒体是一种公器。不谨慎,会给社会带来很大的负作用。彭宇并无意玩弄中国。他只是想小小投机一把。但是媒体偏离公正原则的报道手法,让彭宇事实上玩弄了中国。
向往正义的一些媒体,却让并不正义的小丑玩弄了整个中国。媒体不仅应该认错,更应该反思,到底什么是必须遵守的职业操守,什么是必须具备的职业技能。
顺便说说我当时的看法:
老太太的骨折只能是侧倒形成。莫名其妙的证人两次看到老太之间的时间不过几秒,老太太在后门外倒地骨折,彭宇在这几秒内第一个下了公车,而且下车时后面有人挤。
如果彭宇的自辩能够针对笔录的内容,那么真相就很清楚。为什么他一直揪住取证程序不放,而不去谈那个笔录的内容呢?我当然知道那笔录因为法律程序而不能当做证据,但这并不代表它不能说明真相。